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洲新城六期工程项目所涉吴秀彬案
律师服务的比选邀请书
因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七建”)启动法律追偿的需求,现对本公司承建的富洲新城六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富洲新城项目)所涉案件的律师服务进行比选,邀请人为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比选项目(案件):
吴秀彬诉重庆建工七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涉案项目:富洲新城六期工程(南1#楼-南6#楼及南地块车库)项目,该案由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
其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吴秀彬与重庆建工七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12月14日存在劳动关系。
吴秀彬自称于2021年7月14日受聘应职重庆建工七建涉案项目安全员一职,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九点左右在工地摔伤。其于2021年10月15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重庆建工七建认为吴秀彬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不予认可。
对该比选项目有参选意向的受邀人可根据末尾联系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相关案件资料以作参考。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为重庆建工七建在前述案件事宜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法律调查、证据收集、出庭应诉、协调事宜。请受邀人在递交文件中阐明代理思路及方向,进行策略分析并明确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服务期限:自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涉法律服务事项全部结束时止。
四、受邀人资格要求:
(一)受邀人必须合法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律师事务所;
(二)受邀人须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本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受邀人应在比选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受邀人拟派出的服务律师执业要求:律师执业3年以上(含3年,以律师执业证书记载为依据)专业工作经历(受邀人应在比选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代理过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诉讼案件(如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类型诉讼业务,具备建筑行业纠纷处理的专业特长、业务能力、法务资源;
(四)受邀人、法定代表人和受邀人代表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邀人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shixin.court.gov.cn/。
五、特别注意:
(一)受邀人须具备建筑行业法律服务代理经验,请在参选时提供(两个以上)相关历史业绩材料及案例,如:胜诉案件判决及代理合同,且必须是受邀人拟派出的主办服务律师曾办理的案件,我司承诺对受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保密;
(二)递交文件须提出代理方案及思路、服务报价等,若仅有代理方案及思路或仅服务报价,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资格;
(三)律师费报价中需包含差旅费用,不再另行报销差旅费,不再就差旅费单独支付款项;
(四)递交文件中应对各易产生歧义的部分进行补充说明,未补充说明的在开标时将以最有利于邀请人的形式做解释,并作为合同签订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五)本次比选受邀人范围为重庆建工七建综合外聘律师库与劳动人事争议、劳务纠纷、工伤所涉纠纷外聘律师库入库律师事务所。
六、比选须知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相关资料应于2022年1月10日11时00分之前提交(送达)到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家坪朝田村176号华宇大厦16楼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本比选内容规定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比选文件要求:受邀人收到本比选文件后,请按本比选文件需提交的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将比选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后负责人签字并盖律所公章,若未密封或相关资质资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资格。
(三)若评标内容有变更,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各所。
七、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家坪朝田村176号华宇大厦16楼
联系人:李若冰、刘小霞
电话:023-89256891
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